德国Rietheim工厂的所有供应和服务均受“供应的一般条件”约束
“电子工业产品和服务”(ZVEI)。 任何不同的条件都以斜体显示。
最重要的文章列于此处:
供应品或服务的范围(以下称“供应品”)由合同双方的书面声明确定。买方的一般条款和条件仅适用于供应商或服务提供商(以下简称“供应商”)书面明确接受的情况。
在合理的情况下允许部分供应 买方的预期。
我们的价格是净价,没有V.A.T.或包装费用,并在工厂内有效。初始交付的基础是通过信用卡,银行转账或货到付款(如果有)预付款。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所有付款最迟应在发票日期后30天内生效。 WERMA对发票日起14天内支付的款项给予2%的折扣。
供应品(担保货物)仍属于供应商的财产,直至供应商根据此业务关系有权向买方提出的每项索赔均已得到适当满足。如果供应商的所有担保权的价值超过所有担保债权的价值超过20%,则供应商将根据买方的要求发放相应部分的担保权。
如果买方违反责任,特别是违约,供应商有权终止并收回货物。收回或声明保留所有权不需要供应商终止。
除非供应商明确声明,否则在这些情况下或在供应商没收货物时不得终止合同。
WERMA的专有权仅在全额付款后到期。
遵守规定的交货时间取决于及时收到所有文件,必要的许可和释放,特别是买方提供的计划,以及履行商定的付款条件和其他义务。买方。
如果不遵守交付时间是由于不可抗力,例如动员,战争,骚乱或类似事件,例如罢工或停工,这样的时间应相应延长。
即使已同意“运费支付”交付,风险也会转移给买方,如下所示:
如果供应不包括装配或安装,则货物已经交付或由承运人提取。根据买方的要求和费用,供应商可以为普通的运输风险提供保险。
买方不得因轻微缺陷而拒绝接受交货。
商品只能在事先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使用标准邮政服务退回。退货申请必须由WERMA完成并授权。正确提供的材料将收取20%的手续费或返还时的35,00欧元的服务费。
损坏的货物,不可销售或定制的产品(即所有未在当前有效目录中列出订单号的物品)不可退货。退货成本是购买者的责任。
供应商应对以下材料缺陷承担责任:
在限制期内(无论运营期间如何)显示重大缺陷的所有部件或服务应由供应商自行决定随后进行改进,无需付款,重新交付或重新提供,前提是其原因是在风险过去时已经存在。
材料缺陷索赔应在24个月后禁止。
根据第438(1)(2)条(建筑物和建筑材料),第479(1)条(追索权下的索赔)和634a(1)(2),规约规定更长的期限,这不适用(建筑缺陷)BGB。
买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供应商材料缺陷。
买方的付款可能因缺陷通知而被扣留,其程度与所产生的重大缺陷有合理关系。如果发出缺陷通知,买方可能只会扣留付款,这是无可置疑的理由。供应商可以要求买方赔偿因缺陷通知不合理而引起的费用。
供应商最初应始终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后续履行的机会。如果后续履行无效,则买方可以撤销合同或减少付款,无论是否依据第9条要求赔偿损失。
基于缺陷的索赔不应仅仅因为与约定的特征略有差异而产生,仅仅是因为有效性的轻微损害,因为由于不当或疏忽的处理而导致的风险因过度而产生的损失的自然磨损,使用,不合适的操作材料,有缺陷的建筑工程,不适合的建筑物地面或由于合同未预期的特殊外部影响而产生的,以及软件中无法复制的缺陷。
对于因买方或第三方进行的不当修改或不正确的维修工作而导致的后果,同样不会出现基于缺陷的索赔。
买方就后续履行所需的费用,特别是运输,运输,工作和材料的费用提出的索赔不包括在费用增加的范围内,因为交付的标的物随后被转移到其他地方而不是买方的营业地,除非运输工具符合合同的使用。
买方因追索权而对供应商提出的法律索赔只会因买方未就其因缺陷而产生的法定索赔而与其客户订立任何协议而产生。前款应进一步适用于买方对供应商追索权的索赔范围。
此外,第9条(进一步的责任)适用于损害赔偿要求。买方对供应商提出的更为深远或进一步的索赔以及由于本节规定以外的缺陷而代表其行事的索赔均不包括在内。
除非供应商不对不可能性负责,否则买方可能要求赔偿,因为交付是不可能的。
然而,买方的损害赔偿要求应限于交付部分的价值的10%,由于不可能而无法进行有用的操作。在任意,重大过失或因死亡,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情况下法律规定的责任,此限制不适用。证明责任的变更对买方不利,与此无关。买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不受影响。
艺术中描述的不可预见的事件。 4第2款大幅改变了经济重要性或供应品的内容或对供应商的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合同将在适当考虑到诚信原则的情况下进行调整。如果这在经济上不合理,供应商有权终止合同。如果供应商想要利用这种终止权,他必须在意识到事件的重要性后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这甚至适用于最初与买方商定交货时间延长的情况。
买方就任何法律依据,特别是因合同义务和侵权行为引起的职责违反而要求赔偿和偿还费用(以下称“进一步赔偿责任”)的索赔均不包括在内。
如果法律规定了责任,例如,根据产品责任法,在任意,重大过失,死亡,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或违反责任的情况下,均不适用物质合同义务。
违反重大合同义务的进一步责任应限于合同典型的可预见损害,除非存在遗嘱或重大过失或因死亡,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而产生责任。
证明责任的变更损害了买方的利益与上述规定无关。
直接或间接因上述合同而引起的任何争议的唯一主管法院是D-78532 Tuttlingen。
所有合同业务均受德国法律管辖,而非“联合国国际销售协议”(CISG)。
即使在个别物品合法无效的情况下,剩余的
合同的一部分仍然具有约束力,除非遵守合同将对其中一方造成不应有的困难。
WERMA 保留在技术改进时对其产品进行更改的权利。
WERMA 税号913100007714859150